春节在即,澜沧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重申纪律、明察暗访、严厉查处、通报曝光,营造廉洁过春节的良好氛围。
严明纪律打好“预防针”。提前印发《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严明纪律规定,明确提出“十个严禁”。同时,在节日来临之际,澜沧县纪委监委向全县7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互联网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节日提醒,重申“禁令”,打好节前“预防针”,严防“节日腐败”。
明察暗访拉紧“警戒线”。节日前后,成立5个明察暗访组到30个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通过查阅票据、走访调查了解等方式对各乡(镇)、部分县直部门(单位)、超市和餐饮娱乐场所等进行明察暗访,重点针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认真检查各乡(镇)、各县直部门(单位)上下班考勤情况等,对发现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严厉惩处上好“紧箍咒”。通过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公开监督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各项规定、顶风作案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节日期间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严肃处理;对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此推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2017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件、处理10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9人、问责1人、通报10人,对节假日期间擅离值班岗位的领导干部问责1人次。(何应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