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2017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0人次

发布时间:2018-02-09 08:12:48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近年来,呈贡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2017年,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4人次,第二种形态28人次,第三种形态2人次,第四种形态6人次。

加强学习,挺纪在前。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开展讨论、基层调研等形式,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四种形态”的教育培训,促使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学懂弄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强化责任担当,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地作出务实举动,在工作中大胆履职正确运用,扎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抓早抓小,积微成著。制定下发《呈贡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制度(试行)》《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情况报送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将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制止,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出大问题。全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占处置总数的48.57%;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1099人次,红脸出汗已成常态,筑牢了党员干部不想腐的第一道堤坝。

加强审查,形成震慑。坚持“四种形态”一起抓,“四个轮子”一起转,将实践运用好后三种形态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重要保障,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 的不正之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等的问题线索。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35件37人,同比上升94.44%,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16人,同比上升700%,“一把手”违纪8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1.62%;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同比上升84.21%,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14人,同比上升1300%。(付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