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各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用好问责利器,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以严肃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抓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2017年,全市共问责党组织30个,党员干部81人。
厘清责任清单,压实责任担当。推进管党治党责任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制定《中共临沧市委常委班子2017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细化为48项,并把责任细化为有操作性和可控性地具体任务,对每一项具体任务明确相关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及其工作职责,促进各级责任主体耕好“责任田”。
围绕中心工作,找准问责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突出问题,持续用力、步步深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组织对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纠正问题18个。
严肃责任追究,形成持续震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的撒手锏,完善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制度链条,使问责形成制度,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同时,建立问责追责通报曝光制度,定期通报因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持续释放从严问责、越往后问责越严的强烈信号。先后对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不力的1名市直部门分管领导和10名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了严肃问责,对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成都局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对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8个单位、3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李飞 孙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