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2017年处置问题线索581件 同比增长29.34%

发布时间:2018-02-08 08:14:43   来源:临沧市纪委

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努力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量和效率,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81件,谈话函询121件,处分321人。

完善举报平台,确保线索受理“零死角”。在抓好传统来信、来电、来访等信访受理渠道的同时,不断提高升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纪委官网、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获取问题线索。继续巩固提升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建设,全市8县区全部开通12388网络举报平台,并将12388举报平台链接到各县区纪委门户网站的举报窗口,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

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线索处置“零遗漏”。不断规范线索处置流程,按照统一管理、集中排查、分类处置、跟踪督办的原则,严把问题线索的“入口关”和“出口关”,将收到的问题线索全部纳入平台管理,每个处理环节均记录在案,做到全程留痕。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每一个问题线索报协管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切实做到问题线索受理、处置无遗漏、无拖延。同时,健全完善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和承办单位。

突出解决问题,确保线索办理“零暂存”。对每一个问题线索均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根据不同性质、轻重情节、社会影响等因素,分类确定处置方式。并坚持每月督办一批问题线索,层层压实责任,定期监督指导基层纪委办理信访件,防止问题“空转”“沉睡”。同时,加强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跟踪督办,明确办理时限,适时跟踪办理情况。凡涉及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先查先办、快查快处;对于反映党员干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谈话函询等形式予以警示,对于重大信访或可能引起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信访问题,采取提级研判或由市、县纪委班子领导包案督办等方式进行处置,提升处置效率。(周学英  杨枝  孙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