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用好“四种形态”净化“森林”生态

发布时间:2018-02-08 08:13:34   来源:玉溪市纪委

红塔区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努力维护政治生态“森林”健康。2017年,红塔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置问题线索69件,立案7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8人。

区委带头,压实“护林”责任。红塔区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乡(街道)、各部门主要领导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区委书记亲自约谈,重要性工作由分管区委常委约谈,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三转”,实施“一案双查”,对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行责任倒查,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把提醒约谈也是治病救人的思想逐步成为党员干部的共识。

动辄则咎,净化“森林”生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讲的“七个有之”,红塔区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查找在本地区的突出问题,既注重日常监督,又紧盯年节假期,节前下发通知提醒警示,节中集中力量开展检查,迅速核查处理,节后建章立制防范。做到层层设防、级级阻挡,正“歪树”、治“病树”。同时,对不知止、不收手的“烂树”绝不手软,坚决铲除污染政治“森林”的根源,对违反纪律规矩的问题“零容忍”,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不断得到增强。

科学处置,厚培“良木”土壤。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严肃处理有纪不依、明知故犯的行为,又注重针对不同程度的问题分类施策,把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放到干部工作的大局中思考和处置,综合考虑干部的问题性质、问题根源、认错态度、现实表现等因素,对于反映党员干部的不实问题及时澄清事实,还干部清白,做到依规依纪严肃处理。(陈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