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瑞丽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强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全年立案审查48件,同比增长84.62%;结案35件,同比增长59.09%;处分39人,同比增长56%。
加强廉政教育,提高纪律意识。组织全市党员和一般干部分批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176场次,7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利用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全市党员干部推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2670条;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参加党规党纪“微测试”活动12次25000余人次;加强对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动态管理,打造等嘎村委会廉政文化示范点,对1家不符合要求的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给予摘牌;发送廉政提醒短信6582条次,全市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纪审查工作。制定出台《瑞丽市纪委监察局谈话点管理制度》《瑞丽市纪委监察局谈话点医务管理制度》《瑞丽市纪委监察局突发情况处置预案》,进一步规范谈话点的审批和使用。与各室(部)、乡镇纪委、纪工委签订《瑞丽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30份。坚持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逐件登记、动态更新,建立建全线索管理台账,每月一次召开线索排查会。以规范审查程序和审查行为为重点,严格按照《工作规则》及云南省实施办法要求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案件监督管理室全程参与监管,促进了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全年实现了执纪审查安全工作“零事故”。
坚持抓早抓小,及时纠正微小问题。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委托市级领导谈话、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等多种手段,把监督重点放在事前事中,把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见诸日常,各级党委(党组)严格执行谁分管谁谈话制度,年内共开展常规性谈话4454次、处置性谈话28次、调查性谈话141次、29人作出书面检查,一些微小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
坚持从严惩处,巩固反腐败高压态势。紧盯扶贫领域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焦点问题,对问题线索坚持深挖细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放过。定期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扩大)会议,协调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职能互补,形成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认真开展“乡案县审”,加强对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的指导,受理乡镇审查件12件12人,在弄岛镇纪委设立乡镇纪律审查谈话试范点1个,年内全市所有乡镇、农场纪委和派出纪工委均有执纪审查件,有效遏制了腐败蔓延的势头,反腐败态势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杜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