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各级党委(党组)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加强示范引领、落实管理责任、做好日常监督等举措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示范引领,当好“领头雁”。“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党委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带好班子、管好队伍,班子成员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负责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两手抓”。模范遵规守纪,县委常委会率先垂范,坚持“四个亲自”。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时时刻刻用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经常联系工作、生活实际,对照党规党纪,查找自身差距,“对好表”、“画好像”,深挖根源,立行立改,提升思想境界,做遵规守纪的典范。
强化管理责任,种好“责任田”。完善责任体系,统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分层次、分类别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党组织和党政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强化追责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不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职不力的,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等形式进行问责,推动责任落实。2017年全县各单位集体约谈180余次,对党员干部提醒谈话500余人次。
强化日常监管,打好“持久战”。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推进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住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交友的细节,看住年节、假期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重要节点,将违反“六大纪律”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审查重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牢牢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又通过问责问效、警示教育管住大多数,做到责任无缝隙、监管无盲区。(刘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