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八届州委第41次常委会议审定,6个县市、25个州级单位、17个乡镇评定为优秀等次,4个县、58个州级单位评定为合格等次,2个县、4个州级单位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州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702人为合格等次、5人为基本合格等次……”近日,大理州纪委八届三次全会通报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
据悉,根据大理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2017年12月11日至25日,由州委常委和其他部分州级领导干部带队,组成14个考核组,通过自检自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座谈抽查、考核汇报等方式,对12县市和87个州级单位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通报指出,州委、州政府决定,对2017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县市、州级单位和优秀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2个县和4个州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纪委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全面整改,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两个月内向州委上报整改方案,2018年第三季度末专题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通报要求,受表扬的县市和单位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县、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完善措施、切实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州委的复查验收。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张琦 杨自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