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把纪律挺在前面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8-02-03 08:51:36   来源:临沧市纪委

2017年,双江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推动全县监督执纪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压实主体责任。始终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持续用力、步步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制定下发《2017年双江自治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及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等文件,强化任务分工,压实两个责任。县委对9个单位进行约谈,与全县39名县处级领导、732名乡科级领导和1000余名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并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91份。

突出抓早抓小。监督执纪真管真严,立足抓早抓小,做到常态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体现对党员、干部真正的关心和爱护。2017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5人次,占42.86%;第二种形态12人次,占34.28%;第三种形态5人次,占14.29%;第四种形态3人次,占8.57%。

坚持从严惩处。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等问题线索实行重点督办、直查快办,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坚决遏制腐败蔓延。2017年,共处置问题线索35件39人,初核30件30人,谈话函询6件6人,问责5件6人,立案22件24人。审结19件,处分31人。(郑秋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