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十五条举措”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

发布时间:2018-02-02 08:13:43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近日,曲靖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出台《支持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落实15条措施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从制度上保证纪检组顺利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细则》细化了派驻纪检组的监督重点和监督方式。要求市政府办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纪检组监督,支持纪检组对市政府办党组及其成员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及组织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务政务公开、“三重一大”事项、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开展监督,明确了需邀请纪检组参加或列席的重要会议,要求市政府办党组及时向纪检组通报重要情况,并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工作中主动征求纪检组的意见,对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出国(境)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等及时向纪检组报备。

《细则》对落实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落实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履责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作出规定,建立了市政府办党组与纪检组沟通会商制度,要求党组主要负责人定期与纪检组长交换意见、通报情况,党组及时把纪检组提请研究的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纳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和反馈纪检组请求解决的实际问题。《细则》明确,市政府办党组要支持纪检组开展好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案双查”严肃查处,及时与纪检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规定、反映干部问题线索等进行沟通协商,重视和听取纪检组的廉政意见建议,认真抓好整改,及时向纪检组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此外,《细则》还要求市政府办内设科室积极配合纪检组工作,为纪检组了解、核实情况,查阅、复制相关台账资料等提供便利。要求市政府办全力保障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工作经费,保障纪检组必需的办公设备,保障执纪办案的公务用车,安排案件查办、信访谈话等所需的场地和设备实施。(宁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