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坚持“事业为上”选好用好干部

发布时间:2018-02-02 08:13:04   来源:怒江州纪委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全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近日,福贡县结合全县工作实际,通过规范年度考核、实行不胜任召回、突出干部实绩等措施,坚持以事择人,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

规范县管干部年度考核。为全面分析和评判县管干部履职情况,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优化班子结构、激发干部活力的目的。制定出台《县管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程序等,规范乡科级领导干部、非领导干部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实行不胜任召回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从严从实管理干部有关规定,大力整治干部“庸、懒、散、慢、浮”等问题,根据《公务员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福贡县不胜任现职科级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坚持合理认定、区别管理、加大惩戒,对不能履职或不称职的干部实行召回管理,视情况进行正常调整、组织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引导干部积极投身到脱贫攻坚实践中,激发干部投身脱贫攻坚的主动性、积极性,激励广大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善作为、有担当,在比较中发现干部、评价干部,从“更合适、更胜任”角度去衡量干部、选拔干部。2017年,先后对脱贫攻坚差评单位、“两违”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纪律松散、吃空饷等问题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

突出干部工作实绩。通过精准安排挂联单位、精准选派帮扶队伍、精准健全工作机构等措施,让优秀干部在一线干事创业、培养锻炼。2017年,选派57支驻村扶贫工作队驻村扶贫;48名大学生村官、412名脱贫攻坚和基层党建实战队员、7名处级实战队大队长;从县直机关选派34名年轻干部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副乡(镇)长,主抓脱贫攻坚工作,完成任务的提拔使用,完不成任务的就地降职留在乡(镇)工作;将年内从乡(镇)提拔为县直部门正科岗位的4名干部继续留任所在乡(镇)抓脱贫攻坚工作。坚持把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表现和实绩,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尺,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方法,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考察干部的担当精神,在矛盾复杂的地方检验干部的工作能力,在与群众的交往中辨别干部的服务意识,在日常表现中识别干部的品质操守,做到精准识别干部。(杨雪辉  杨松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