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始终保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高压态势,做到有错必究,失责必问。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87件,处分党员干部54件66人。
压实监督责任。出台了办法,明确违反强农惠农政策规定、农村“三资”管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且反映具体的信访举报问题等为督办内容,基层解决难度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信访举报问题,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或纳入领导包案督办的信访举报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包案督办的信访问题。
规范线索处置。县纪委常委率先垂范,带头履行好监督责任,负责指导承办单位做好重点督办件的分类处置、调查处理、答复回访及审核把关等工作。督办采取发函督办、约谈督办、实地督办、派人参办等方式进行。以县纪委主要领导批准通过的办理时间为准。重点督办件办结后,仍出现重复访的,由原督办责任人继续督办,原承办单位继续排查办理,做到案结、事了、息诉。
明确监督重点。坚持有案必查,失责必问,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查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87件,谈话函询14件,处分党员干部54件66人。坚持把纪律审查与总结剖析、教育警示、结合起来,增强纪律审查的震慑作用。
严肃责任追究。因督办工作不力,承办单位未认真履职,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引发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等,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包督办、包调查、包解决、包息诉、包稳定”,推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