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监督执纪见成效 “四种形态”实践行

发布时间:2018-02-01 08:15:14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7年,龙陵县精准把握“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突出作风监督,形成常态。采取随机抽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按照“部门提问题、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思路,真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责定位,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及早发出通知,重申纪律规定。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清理整治“小金库”、滥发津补贴、违规发放电话费等问题,严查快处顶风违纪案件。

注重抓早抓小,分类处置。县纪委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登记制,研究制定了《关于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由案件管理人员对重要案件线索建立台帐实行集中管理,每月核实线索来源、流向及处理结果。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管理机制,按照“五类线索处置标准”进行分类处置,坚持抓早抓小,有效防止问题线索流失等现象。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93件。

严格执纪问责,紧盯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努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坚决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和违反党的纪律、规矩等方面的问题。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类处置并严肃问责,把惩前毖后作为关键举措,聚焦作风和违纪问题,坚持动辄则咎,究则必严,不留情面,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形成了有力地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0件84人,问责党员干部17件23人次。(杨汐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