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德宏州委巡察办公开发布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树立巡察严肃性、权威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据悉,2017年10月24日至11月24日,德宏州委第四轮巡察派出7个巡察组,采取“州县一体化”巡察模式,由州委统一组建巡察组、统一抽调巡察尖兵,对5个州直单位和10个乡镇进行政治巡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264个、问题线索64件。对县市的巡察由县市党委授权进行,巡察情况向县市党委汇报,进一步发挥“州县一体化”巡察效果。
“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党组织政治生活不严格,管党治党宽松软,监管不力,发生私分建档立卡户建房资金案件,存在平均分配农村低保问题,驻村工作队员管理不严,作用发挥不明显……”巡察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管党治党和脱贫攻坚四个方面查找问题,对巡察发现问题向州委巡察领导小组或县市党委报告的同时,反馈被巡察单位,并向社会公开。
德宏州委探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巡察办法。巡察前,做足“功课”,从纪检监察、组织、信访、审计等部门多渠道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班子建设、业务工作、信访举报、财务审计等方面情况,并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任务清单》,制定“个性化”巡察方案,带着“有色眼镜”巡察,提高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巡察中,把巡察谈话作为精准发现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改进谈话方式,突出政治性,把十九大精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列为谈话测试内容,看政治意识强不强、工作作风实不实、干部管理严不严、学习结合透不透,发现问题紧盯不放,切实提高了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巡察后,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整改”的要求,一个单位一个单位的过关,抓实巡察问题整改,对巡察移交的所有问题线索,采取“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方式建档销账,把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