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年考”

发布时间:2018-01-27 08:13:42   来源:曲靖市纪委

“2017年,我始终按照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遵守各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近日,曲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带队到沾益区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沾益区委书记在汇报会上口头述责述廉。这是曲靖市2017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工作中的一幕。

连日来,该市10个考核组由市委常委带队,分头前往9个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和市直各单位,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考”。

“今年,我们更加注重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考核范围、量化指标、考核方式进行了改进,力求考实、考真、考准”该市纪委党风室负责人介绍道。为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助推器”的作用,此次年终考核除继续紧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作风建设等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外,考核指标在设计之初就重点聚焦“关键少数”,6类38项指标内容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诉求热点难点问题,把评分认定的重点落在日常监督上,同时更加注重对问题的查找和督促整改,以严肃的责任追究促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履职到位。

为避免“做得好不如材料好”现象的出现,此次考核工作把材料真实性审查列为重点,突出审查被考核对象日常各节点工作的推进情况,注重对各类佐证材料的分析研判。考核中,考核人员详细查阅每一份资料,看内容是否抄袭捏造、拼凑改写,看总结是否粉饰成绩、遮掩问题,看工作是否流于形式、缺乏成效。“我们对材料存疑的,一律深查细纠,并作为问题表现计入清单。”第八组考核组组长杨春燕说。

据了解,曲靖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实行综合考核与分类考核、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得分按权重计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民主测评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测评分数低的,将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王芬  徐天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