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8-01-27 08:34:12   来源:红河州纪委

1月25日,红河州纪委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指出,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对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全面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会议要求,要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和州委实施办法,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与分管党员干部谈话等制度,真正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严格谈话函询标准,规范谈话函询程序,改进谈话函询方式,提高谈话函询质量水平。

会议要求,要以案释纪明纪,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在执纪审查实践中,始终坚持突出执纪审查的政治性,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把学习党章作为审查谈话第一课,让审查对象重读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用理想信念教育感化,使其认识错误,写出反思材料,真心向党组织忏悔。要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凡是被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要坚持每半年一次通报全州执纪审查工作情况,对州内查处的违纪案件进行深刻剖析,督促案发单位查找症结,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强化内部监管,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充分发挥州内各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固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会议要求,要用好问责利器,倒逼“两个责任”全面落实。要全面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紧紧抓住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问题严肃问责,使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对被问责的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问责一个、警醒一片。通过严肃问责,倒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落实。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坚决做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认真践行“五个过硬”要求,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