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近日,保山市纪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对贯彻重要批示精神进行细化安排。
《通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对于全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增强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的合力。要协助和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的治理整顿;对“四风”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责任倒查和追究;建立整治工作协作机制。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纪律作风情况检查;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借力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审核把关,参与指导好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查找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起底梳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加大查办力度,在纪律审查中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挖细查、快查快办。(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