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常态化抓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发布时间:2018-01-27 08:00:53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7年以来,剑川县坚持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有力促进了党风政风好转。

制度管理常态化。制定出台《剑川县进一步从严领导干部的六项制度》《剑川县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剑川县国家公职人员客事办理规定》《关于进一步重申工作纪律的通知》等若干规定,扎紧制度的笼子,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严肃整治慵懒散漫玩浮,狠刹公款吃喝风、公款旅游风、公款送礼风、公车私用风等不良风气。不断建立完善制度,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保障了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

宣传教育常态化。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各节假日印发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通过剑川手机报推送廉政提醒短信2000余条,重申纪律要求。编印《剑川县领导干部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准则》和《条例》750余册,组织宣讲团宣讲129场次,专题学习154次,把宣传前置、教育当先,严明了各项纪律要求。

监督检查常态化。实行“三必查两不定”办法,对重要节点、重要项目和资金、重要岗位必查,不定时间、不定地点开展明查暗访,集中整治收受礼金红包、滥发钱物、违规发放津贴补助、公车管理、违规办理客事等突出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抓早抓小,咬耳扯袖。年内组成调研抽查数3个组,重点对8个乡镇、55个县级各部门进行调研抽查,发现问题数75个。

专项整治常态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与集中检查、专项督查与跟踪督办相结合,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为官不为”“不作为乱作为”和“令不行、禁不止”及“小金库”、办公用房清理专项整治。围绕省州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聚焦纪律作风,推进专项纪律检查常态化。坚决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违规违纪等问题,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处理3人,对3起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庞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