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发布时间:2018-01-23 08:26:20   来源:临沧市纪委

2017年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挺纪在前,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不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派出明察暗访组343个,发现问题线索61个,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

抓常抓细久久为功。每逢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下发通知、发送节前廉政提醒短信,重申纪律要求,持续放大震慑效应,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和把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并建立由税务、工商、审计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动协查机制,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大商场、超市、餐厅实地抽查公款购买节礼、购物卡、公款吃喝等情况以及公车私用及违规发津补贴等违反中央项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发力,一个细节一个细节抓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形成监督检查常态化。

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利用市、县纪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投诉电话、举报信箱,开通12388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千里眼”作用,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依托税务系统大数据平台,调取商场、饭店、超市等开票情况,梳理发现问题线索。

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临沧市党员干部“六严禁六不准”管理规定》,从严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日常行为;临沧市从规范公务接待入手,出台《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分别从接待原则、接待范围、接待程序、接待标准、接待纪律等方面划出“十个不准”红线,对公务接待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同时,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节前及早提醒、节中严格监督、节后通报曝光,使党员干部持续绷紧廉洁过节之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单位,重点督查、约谈,层层传导压力。(李飞 孙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