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举行2018年第一次集体学习,就陇川县民政局干部职工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通报整治情况,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强调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完善制度措施,坚决查处和惩治民政领域各种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会议通报了整改情况。2017年11月《关于陇川县民政局“靠山吃山”塌方式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在网络公布后,人民网、新浪网等主要网站和央视新闻频道新闻客户端转载转发报道近2000条,民政部、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强化监督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媒体曝光案件通报后,厅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派出工作组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召开州、县民政局有关人员参加的低保工作现场警示会,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低保工作专项排查行动对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享受低保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符合条件的实行单独登记和备案管理;出台《云南省民政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规范备案管理的操作流程,将备案人员扩大到全省民政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对上述人员及申请享受低的亲属实行双备案,县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上备一级管理。深入开展民政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推动民政系统存在问题的整改,确保兜底保障脱贫目标高质量如期完成。
省民政厅党组深入剖析了案件产生的原因。一是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没有形成常态化。陇川县民政局干部职工及配偶直属亲属中于2012年以前就纳入低保的人数占涉案直系亲属人数的55%,在5年内没有任何变动,反映出陇川县低保动态管理欠缺。二是低保审核、审批把关不严。陇川县有的乡镇早期低保户的申请档案不全,有的缺少完备的民主评议、公示资料,有的没有完整的低保申请、审核、审批材料,反映出纳入低保程序不规范。三是未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陇川县民政局及乡镇没有落实2013年《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居)委会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通知》要求,造成监管缺失,导致问题发生。四是基层民政经办力量薄弱。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复杂、工作量大,全省绝大多数乡镇只有1-2名民政工作人员,要承担民政、老龄、残疾人等工作,还要参与乡镇中心工作,往往有心无力,影响工作质量。五是政策规定还不够完善。现行政策,对财政供养人员的直系亲属能不能纳入低保以及如何计算财政供养人员对父母亲的赡养费等问题,均无明确具体的规定,一定程度也影响了政策地精准执行。
厅党组要求,全省民政系统要全面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纪党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坚决扛稳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制度措施,强监督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通过剖析陇川民政局违规违纪案件,有以下几点警示意义。一是树立风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守住底线不碰红线。民政工作特别是社会救助是“良心工程”,社会关注度高、容忍度低,民政干部职工要适应在“玻璃房中工作,显微镜下做事”的要求,为困难群众服务,更要修正自身、端正言行,做出表率。二是完善政策措施,规范标准程序。严格坚持低保对象认定的“三个条件”,细化量化标准,制定审核审批实施办法,把工作做细做实做精准。三是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改进工作手段,加强民政基层能力建设。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的文件精神,明确政府承担提供和购买服务事项,改善工作条件,改进工作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基层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四是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执纪问责。坚持标准条件和规定程序,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在线监管,确保低保对象认定公平公正阳光精准。督促指导各地健全完善备案制度,严格实行备案管理,严防优亲厚友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发生。深入开展民政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公开公平公正精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