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四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从具体问题抓起、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列入巡察内容等方式,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查处力度,下大力气纠正“四风”。
紧盯春节、换届选举等时间节点,从严查处。由市纪委常委牵头,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协调,市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紧盯春节、换届选举等时间节点,对10个县(区)及部分乡(镇),部分市直部门进行明察暗访,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加强对换届纪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坚决依纪依规、从严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执行情况列为巡察重点。把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执行情况列为巡察重点,利用机动式、点穴式、回访式巡察,对改进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规范出访活动、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对照检查。
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四风”问题线索。定期汇总分析信访部门群众举报数据、党委政府督查部门数据、财政部门“三公”经费数据、审计部门数据、税务部门发票数据、公安部门车辆管理数据、交通运输部门道路通行数据,及时发现和处置“四风”问题线索。
集中通报曝光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以及各纪检监察室,认真清查各县(区)、乡(镇)及其所辖部门中,涉及“调研”“窗口”“项目”“会议”“文风”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问题,认真加以梳理分析,集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
2017年,普洱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0件6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