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省委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第四检查考核组对普洱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并反馈了意见。普洱市委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照单全收”、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抓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为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相关情况,市委通过召开常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进行传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整改要求上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市委常委会先后8次23项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工作、重大案件进行研究部署。市委常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带队开展责任制检查考核,抓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
市纪委和相关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督查、电话督促、书面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整改工作情况,不断督进度、督成效,查责任、查作风,确保整改方向不偏、整改任务尽快落实到位。
对反馈的“两个责任”落实、“四种形态”运用和作风建设等突出问题,普洱市委深入深刻查摆,逐项列出具体问题清单,真正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策。专门成立整改落实工作机构,由市委办公室和市纪委安排专门人员,制订整改方案,实行台账管理,对号销账。专门下发《整改落实方案》,列出5大项7个小项整改问题和整改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了“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机制。
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223件,立案486人。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予党纪轻处分183人,党纪重处分133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3人。(高彩仙 郭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