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2017年给予党纪处分350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发布时间:2018-01-15 08:23:37   来源:普洱市纪委

2017年,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坚定不移惩治腐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两个责任”层层压实。市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市工作总体布局,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各级各部门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电视问政、责任制考核等方法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92份,对86名处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163个单位、989名市管干部开展廉洁自律审查;由市委常委带队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全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家单位和44名干部进行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把从严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党组织。

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坚持高位推动、高压传导,强化教育提醒、日常监管、专项治理、追责问责,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驰而不息深纠“四风”;坚持逢节必禁,紧盯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实行廉政提醒、明察暗访和通报曝光,坚决刹住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0件6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55人。

纪律审查持续加力。保持惩贪肃腐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881件(次),同比增长16.1%;处置问题线1223件,同比增长43.5%;共立案475件486人,共给予党纪处分35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受理信访举报356件(次),共立案20件20人,已经结案并作出党政纪处分16人。

源头防治成效明显。充分运用宁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磨黑中学革命教育基地、杨正元故居等资源,开展生动具体的党性党风党纪和革命传统教育,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45期5731人次;大力选树身边典型,涌现出“八一勋章”获得者印春荣、“云岭楷模”李娜倮、“云南好人”付天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优秀代表”陈绍祥等一批先进典型;突出抓好警示教育,组织观看《绝不饶恕》等廉政警示教育片,安排3380名干部到普洱监狱和市委党校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提升。

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彰显。认真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制定112项具体整改措施。扎实抓好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10项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提出111条具体整改措施,实行整改项目销号、进展情况周报等制度,层层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实现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深化政治巡察,完成市、县(区)党委3轮巡察工作,对169个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共发现面上突出问题855个,重点人问题线索311件,立案审查3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有效发挥了震慑作用。(樊俊  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