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纪委在执纪审理过程中注重采取案件定期抽查和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案件审理质量。2017年来共立案62件,办结57件,给予党纪处分59人,政纪处分7人。办结的案件中,未发生一起因量纪畸轻畸重导致的申诉。
坚持“五不受理”。即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和案件审理流程,坚持做到程序不合法不受理、手续不完备不受理、认定事实不清楚不受理、案件文书不规范不受理、立卷不规范不受理。
坚持“四个对照”。即调查报告与举报材料相对照、调查报告与被调查人的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相对照、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有关证据材料相对照、被调查人的陈述与证人证言相对照。
坚持“两个注重”。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既审查有错证据,又注重无错证据审查;既审查是否有从轻、减轻、或免除情节,又注重审查是否有从重、加重情节情况的审查,确保了案件不出现任何差错。(汪体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