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2017年立案27件 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

发布时间:2018-01-14 08:19:08   来源:德宏州纪委

2017年,梁河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保持执纪审查工作力度不减、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变,执纪审查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全年受理信访举报64件,处置问题线索56件,立案27件32人,结案26件31人,党政纪处分3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拓宽信访渠道,深挖线索来源。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与信访、民政、扶贫、项目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充分发挥信访室线索主渠道作用,对问题线索逐一排查、统一登记、综合分析、集体研判,严格规范处置,防止问题线索流失,做到线索件件有登记,有回应,有处置,有结果。2017年,共受理信访举报64件,处置问题线索56件。

抓严专项检查,消除监督盲区。制定《梁河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检查办法》《梁河县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办法》等制度,建立“月督查”与“专项督查”机制,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中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问题。制定节庆日作风纪律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时间安排、检查重点、检查方式,重点排查干部作风纪律、公款吃喝、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等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消除监督空白点和盲区,提高“四风”问题打击精准度。2017年,共派出督查组45个,开展督查39次,发现存在问题和问题线索56件,通报曝光16人。

坚持从严执纪,保持高压态势。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纪委要求及时整改,对相关违纪人员进行廉政约谈,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避免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严重顶风违纪的,坚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2017年,处理64人次,其中,批评教育、谈话函询33人次,纪律轻处分16人次,纪律重处分12人次;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3人次。(周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