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玉溪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开展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纪律检查,发现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不力等问题110个,问责市管干部11名。坚决纠正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确保中央、省市委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工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完善党委、纪委、党委工作部门和有关机关合力抓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格局。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单位和负责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全面履行监督责任,重点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严肃问责。
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巡察、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进行专项处置,把顶风违纪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严查严办。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进行查处和通报,对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利用新媒体,丰富监督手段,拓宽群众参与刹风整纪的渠道。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组成明察暗访组565个,对4687个单位开展检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人,问责12名个人和单位。
从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盯紧“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加强问题线索研判和处置。深入践行“四种形态”,把党纪的尺子运用到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审批和报告制度。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加大谈话函询力度,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2017年,全市对轻微违纪的211人采取组织处理措施,运用“四种形态”938人(次)。深刻剖析查处的典型案件,查找问题症结,堵塞监管漏洞。编印《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选编》,以案为戒、举一反三开展好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施立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