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永胜县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组织协调反腐败三项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加强组织协调,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与15个乡(镇)党委政府、61个部门签订了20l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下发了《永胜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任务分解》的通知,将责任制工作内容细分为37个大项,明确9个牵头单位和67个协办单位职责,织密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网络。
抓实教育提醒,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工作约谈制度,对征求意见的111家单位和3743名个人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对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和政策法规知识考试6场次72人,组织对拟提任的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平级调整的领导干部进行6场次144人的任前廉政谈话,县纪委班子成员约谈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76名。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围绕“职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防控有效、制度管用、预警及时、廉洁勤政”的目标,全县共梳理出职权目录1094个,梳理内部机构440个,查找风险点1278个,制定防控措施1571条,梳理个人岗位1549个,查找风险点3151个,制定防控措施3259条,制定相关工作制度327个。
开展专项检查,强化执纪审查职能。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抓好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和各类奖金发放等七个方面重点工作“回头看”工作,脱贫攻坚纪律专项检查、“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等专项纪律检查,对7件23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追责。全年共立案审查54件58人,给予党内警告21人、严重警告17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开除党籍16人,收缴2笔涉案款17.87万元。(张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