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定立场方向,把握力度节奏,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持续高压遏制腐败。
严格落实《丽江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意见》《丽江市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红红脸、出出汗468人次,占60.94%;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22人次,占28.91%;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46人次,占5.99%;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32人次,占4.17%。
减存量、遏增量,立案审查数明显上升。手把手、面对面培训基层纪检干部,提升办案能力水平;组成案件质量检查组加强检查指导,督促整改问题81个。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58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584件,立案审查265件324人,其中县处级19件19人。编印《丽江市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汇编》,深刻剖析查处的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对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采取“集中培训”“案件下乡”“以案代训”等方式,指导帮助县乡纪委具体办案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案件质量,确保执纪审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组织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突出问题。按照“全覆盖、除隐患、重实效”的要求,扎实抓好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高度重视执纪审查硬件设施的改造提升,对办案点的风险隐患进行了详细排查,对市、县区谈话点、办案点进行了改造升级。(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