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0日,江城县团县委原书记白江艳带领江城县团县委职工六人到大连公款旅游,2016年10月8日,白江艳带领两名青年干事到景洪公款旅游,白江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近日,普洱市点名道姓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普洱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的要求,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从严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行为,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成风化俗、成为习惯,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梳理分析党员干部“四风”突出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新表现和老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有针对性地进行破题整治。”通报要求。
一年来,普洱市紧盯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公款吃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场所以及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最大限度压缩“四风”存在的空间。
2017年,普洱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0起,处理6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
“从查处的案例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明知有关行为违反党的纪律,但依然抱着侥幸的心理我行我素,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视若无睹,是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普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说道。
针对存在的问题,普洱市将在持续加大纪律整治力度,严肃问责,纠正“四风”的同时,立足抓早、抓小、抓预防,坚持边整治、边规范,把干部管理监督关口前移,切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问责追责等制度建设,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引向深入。(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