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从严核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8 08:06:35   来源:德宏州纪委

日前,德宏州公布2017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情况,从严核查、从重处理,严防“带病提拔”“带病提名”,把好政治关、廉洁关,确保选好人用对人。

领导干部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其他重要情况,是接受组织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对党忠诚的重要体现,是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带病提拔”的重要要求。德宏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扎实开展2017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德宏州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培训会,解读《规定》和《办法》,通报全州查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

严把核实关,在个人自审、单位初审、组织部门复审的基础上,把个人基本情况、婚姻情况、因私出国(境)情况、家属相关情况、所持有财产情况作为收集审核的重中之重,对填写报告信息不具体、不规范、不属实的一律退回、未经领导阅签的一律打回、本人未签字的一律打回,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报告对象不漏人、报告内容不漏项。同时与住建、人行、公安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加强衔接,对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事项内容真实性进行核实。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者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把关不严,监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班子主要领导的责任。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做到“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提名”。

“随机抽查核实93名州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32名干部存在漏报或瞒报问题受到严肃处理;重点抽查核实79名拟提拔县处级干部、拟提名换届考察人选对象、人大代表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9名干部存在漏报或瞒报问题受到严肃处理,其中2人被取消考察资格,1人涉嫌违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同时,积极畅通和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来信来访、“12380”举报平台、网络信访的作用,做到了“有访必接,有访必查,有访必复”,2017年,共受理反映领导干部的各类信访件68件。(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