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丽江市纪委提高政治站位,在执纪审查、作风建设、巡察督查、巡视整改、问责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中,把握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着力检视政治意识强不强,政治定位准不准,政治警觉性高不高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
全市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省委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党监督执纪问责,形成有力监督执纪震慑。各级党组织不断建立健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不断从思想、制度、组织和行动上提高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能力,推动全市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
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检视监督执纪是否存在“宽松软”的问题,强化建章立制和工作整改,在研究推动反腐败工作中,坚持摒弃求稳怕乱思想。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审查政治纪律的问题体现在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的过程中,坚持立案审查首先审查政治纪律。
建立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机制,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方面有硬伤的坚决排除。严肃换届纪律,成立纪律作风督察组,加强对市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作风纪律的监督。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回复意见1437人次,对58名提拔交流的市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2017年,全市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案件3件3人。(和松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