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明责履责追责 让“两个责任”落地有声

发布时间:2018-01-04 08:24:34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年来,大理州建全完善明责、谈责、述责、督责、考责、追责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责任落实落细,使“两个责任”在全州落地生根。

以单明责,完善考核指标。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牛鼻子”来抓,修订《大理州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大理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先后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和提醒制度,12个县市、87个州级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责任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每年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厘清责任、明确任务、细化要求,将责任清单作为各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目录和业务指南。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根据部门和岗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逐级压实,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依单谈责,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出台党员干部勤政廉政谈话制度,推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政谈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出台了《大理州实践“四种形态”工作细则》,紧紧扭住纪律和规矩不放松,针对单位干部职工在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谈话函询、廉政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谈问题、谈责任、谈整改,对“一把手”进行责任约谈,督促问题解决和责任落实。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就落实主体责任分别约谈87名县市和州直单位一把手,州纪委书记、副书记对县委书记和县市长廉政提醒谈话90人次,12县市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开展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2568人次,对拟提拔的61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谈廉考。

按单述责,广泛接受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将“两个责任”履行情况列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的重要内容,副处级以上干部每年向州委、州纪委述廉述责,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向县市党委和纪委进行述责述廉。纪委书记每年至少一次向上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向上“反映”责任落实情况。创新述廉方式,在各级纪委全会上,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大会述廉,接受参会的纪委委员的现场提问和民主测评,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促使领导干部时时自我审视、自我约束,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截至目前,先后组织3242名县市和州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

照单督责,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关于建立干部作风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实行明察暗访常态化的规定》,紧紧扭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落实不放松,组织开展节假日纪律作风督查,全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24个,处理77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4人,16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94起典型问题。围绕脱贫攻坚、洱海保护治理等中央和省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运用日常督查、跟踪督查、专项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不间断地对各级党委、纪委落实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开展检查1224次,检查单位5022个(次),检查共发现问题577个,现场督办或督促有关责任部门整改问题514个。开展“五网”建设、脱贫攻坚、洱海保护治理等专项纪律检查,共发现并整改问题1576个。

跟单考责,强化结果运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增加“两个责任”的权重,科学设定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确保结果客观公正。坚持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有效整合考核力量和资源,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发现“两个责任”失责线索,从考核结果中“透视”履责不力问题。2017年州级组成14个检查组,对12县市和87个州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33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38条。注重考核评价结果运用,2017年取消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的2个县市、5个州级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召开集体诫勉谈话会议对2个县市、5个州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负责人进行集体诫勉谈话。

据单追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四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五年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300件,党政纪立案1707件,其中县处级干部60人,乡科级干部332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6亿元;共问责干部1071人,其中县处级54人,产生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制定《大理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对州县接收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016件;出台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责任追究办法和监督检查办法,问责党组织19个,干部164人;通报曝光洱海保护治理责任追究典型问题11起。州委巡察办将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州、县市党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对计划出列的5个县及7个州级责任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李红霞  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