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抓实党委主体责任这块“责任田”,以“三个突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突出主责意识,落实政治责任。坚持县委常委班子带头,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积极跟进,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开展“逐级约谈”廉政谈话活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促进各级党委、政府抓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实绩考核,县委常委带队,深入各乡(镇)、各部门检查考核惩防体系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严格执行《广南县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方案》,每季度向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县政协党组书记派单86人571项;各乡(镇)、各部门按要求层层派单,以“派单制”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县纪委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组织检查组深入18个乡(镇)、50个村委会、20个县级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派单制”专项检查。
突出学习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加强各级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运用理论宣讲、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校阵地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宣讲十九大会议精神,县委常委会带头学习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延伸覆盖。注重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管,县级领导带头上好专题廉政党课,落实好逐级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2017年,各级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90余次;组织县管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考试4次54人,签订任前廉政承诺书126人,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49人。
突出纪律意识,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强化从严管理,坚决避免违规提拔、带病提拔。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和党政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切实规范“一把手”用权,推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外出报备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县委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点工作等均向州委作出请示报告,各级领导干部均严格按干管权限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保障巡察工作经费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严格执行《广南县科级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试行)》,各级领导级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个人“八小时以外”监督情况表,主动接受监督。(农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