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凤庆县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通过筑牢“四个意识”,压实“两个责任”,严肃“责任追究”,着力营造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促风清气正。
筑牢“四个意识”。对各级党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县委书记开展提醒谈话72人(次),县委常委班子其他成员共与分管部门开展提醒谈话211人,警示、诫勉谈话23人。2017年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开展提醒谈话2206人(次),警示、诫勉谈话65人(次)。党政主要领导讲授廉政党课60余场(次)。在节假日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7次7000余条;充分利用全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压实“两个责任”。县委常委会议11次研究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74个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并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各责任单位进行专项考核。同时,利用“互联网+监督”模式,启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估系统试点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组建巡察机构,先后四轮分别对16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1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移送问题线索14条,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63条。
持续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坚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严防“四风”反弹。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宴请等事宜报备制度,开展提醒谈话和核实30人(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回头看”,对11个单位进行全县通报。坚持每月必查、逢节必查,先后抽派47个明察暗访组深入乡(镇)和县级部门开展明察暗访。今年以来,共问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15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件8人。
打造“执纪铁军”。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抓实监督执纪问责等业务培训。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全县各级各部门7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党章党规及业务培训,并以考促学,组织闭卷考试2场;通过理论辅导结合“以案代训”,抽派15名纪检干部到市纪委参与案件审查,不断提高纪检队伍的监督执纪水平。组织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巡视利剑》等专题片,增强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要求纪检干部严于律己,打铁还需自身硬。
严肃“责任追究”。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失责必问”。不断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线索排查处置、管理及审查机制。推行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工作,完成群众代表参与及信访答复问题线索2件,收效甚好。突出“三类重点人”,牢牢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办违纪案件。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85件,谈话函询14件,立案审查党政纪案件52件64人。(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