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接受这样的警示教育,心灵受到了强烈震撼,今后一定要引以为戒。”日前,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党校3个主体班160余名学员集中观看了州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段培相的庭审录像。
今年以来,德宏州纪委监委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必须在本地区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通过集中观看庭审录像的方式,把“庭审现场”搬进纪律教育课堂,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长达三个小时的庭审录像,清晰地反映段培相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腐化为犯罪嫌疑人的整个过程,让在场的160余名党员干部深受震撼:“在纪律教育课堂观看庭审录像,这样的触动从未有过,作为单位的一把手,我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提醒自己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廉洁自律、清白做人、干净干事。”“这是一堂鲜活的纪律教育课,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做到不越雷池一步,不踏红线分毫。”
“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并录制庭审录像,把庭审录像作为党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不断增强教育实效性,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达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为鉴的目的。”德宏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州纪委监委把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通过剖析违纪原因,说明处分依据,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我们将以此为戒,严防此类违纪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看到朝夕相处的同事签收处分决定,州文体广电局有关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德宏州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宣布处分决定的警示教育作用,将发案原因剖析、处理依据、整改要求和对策建议等融入处分决定公开宣布的过程,每执行一案,均由专人将处分决定连同发案原因、意见建议等材料,分别向受处分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组织及受处分人通报,把过去简单宣读处分决定,升级为“摆违纪事实、说处理依据、提整改建议”的警示教育“套餐”,受众也从过去仅限于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扩大到所在单位的全体党员,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记在心里的敬畏”。今年以来,德宏州纪委监委前往2个县市和9个州直单位宣布处分决定11人次,让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