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无小事,我们会在审批程序上进一步规范,谢谢赵组长及时提醒,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啊。”在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某乡镇,经过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的批评提醒,乡党委书记、乡长、乡纪委书记受到了一次红脸出汗的教育警醒。
原来,今年7月,在市委第五轮巡察过程中,市委第四巡察组下沉延伸巡察,在查阅财政扶贫项目预付资金审批表时,从签字日期上发现,乡长签字后,分管副乡长和财政所长才签字,导致审批程序倒置,层层审核把关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巡察组当即对乡党政负责人、乡纪委书记开展谈话,经过语重心长的批评,使他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表示要即知即改、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无独有偶,在该县另一个乡镇,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组长的火眼金睛也让当事人羞愧地低下了头,原来经办人嫌逐一找领导签字麻烦,在预付资金审批单上从经办人到乡长的签字均由他一人代签。
“一个人签完审批单上的字,这不是搞一个人说了算吗?没有人监督,权力失去制约,就形成了漏洞,这迟早是要出事的!”面对组长的批评,当事人满脸通红,承认了错误。同时督查组及时对乡党委、纪委负责人开展了批评提醒。
除了紧盯“关键少数”、重要环节和时间节点开展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是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这一首要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的一个缩影。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开展各类督查、约谈、谈话函询、回复党风廉政意见等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将监督作为治病救人的重要手段抓牢抓实抓出成效。
今年以来,丽江市纪委监委共约谈227名领导干部;对110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县乡村276名干部进行约谈和提醒谈话。
该市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检查室监督和巡察监督作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除了开展专项督查、察访这些日常工作外,还通过参加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及时提醒谈话等方式进行监督,各监督检查室则根据问题线索通过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等方式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让有问题的干部知错就改,没有问题的受到教育和警示。
为避免“人情干扰”,丽江市委巡察组采取提级交叉巡察的办法,从每个县区抽调一个巡察组,年内交叉对7个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该市还聚焦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在全市开展“未巡先改”工作,推进精准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
“针对在巡察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实行‘未巡先改’,目的就是督促各部门切实扛起责任,举一反三、即知即改,起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作用。”丽江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