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着力守护办案质量“生命线”

发布时间:2018-07-28 08:34:32   来源:云南日报

为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中牢固树立办案质量是“第一生命线”的意识,确保查办的每一起违纪违法案件都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普洱市纪委监委致力于把严明的纪律和规范的程序贯彻落实到每个人、每个案件、每个工作环节。

普洱市纪委监委以“严培训提能力”为切入点,举办全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就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基本规律、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方法和程序、如何提高办案质量等进行全员培训,考试测评成绩合格者方为过关。

“程序不合规、不合法,结论就站不住脚。”基于这样的认识,普洱市纪委监委把好程序“要塞”,问题线索从受理到办结,均严格执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四项制度”,对疑难问题线索,则通过书记专题会、常委会、委务会等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确保各项工作依纪依法进行。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审查二室负责办理的普洱市首例公职执法人员留置案,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标准时限、严格规范管理,并认真落实事前事中事后沟通协调配合机制,形成了整体合力,保证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严格按照评查标准和要求开展审理工作,对各种不符合案件质量要求的问题和行为坚决说‘不’。”普洱市纪委监委审理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市纪委监委“捏紧审理‘收口’”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对证据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是否正确使用调查措施,是否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准确,是否正确适用党纪和法律法规,结案处理是否恰当,党纪政务处理是否落实到位,办案文书是否规范,涉案款物的管理、处置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认真审理。现在,“三关九是”已经成为审理工作雷打不动的“铁律”。

在日常工作中,普洱市纪委监委还强化对县(区)纪委监委和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的领导、监督和指导,对工作不力的下级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及时约谈提醒,对在问题线索审核和案件查办中存在问题的严肃处理。(杨富东  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