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出国游 代价不“廉价” ——云南省德宏州文化馆15名干部职工未经批准出国旅游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8-04-25 08:12:5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违纪问题通报

2018年2月9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纪委通报了一起无组织无纪律典型问题:

2017年4月14日至21日,德宏州文化馆借参加省内文化馆学习交流之机,未经组织批准,擅自组织干部职工及职工家属(15名干部职工和1名职工家属)提前出行并变更路线出境,集体前往印度尼西亚巴厘岛旅游。今年1月10日,经德宏州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州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穆贝玛途和文化馆副馆长赵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州文化馆馆员来蓉、龚自麟、韦杰、陈智燕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令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对刘莉等9名非中共党员进行处理。

●事件回顾

2017年3月28日,德宏州文化馆接到云南省红河州、文山州文化馆邀请,开展馆际交流学习。德宏州文化馆书面报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批,经州文化广电旅游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核,同意该馆4月12日泼水节过后前往红河、文山等地开展馆际交流学习。

而恰逢此时,州文化馆财务刘莉来单位请假要去巴厘岛旅游,听到有直飞巴厘岛的航班,团费也很便宜后,大家便临时决定利用泼水节补休假时间一起去巴厘岛旅游。

随后,州文化馆15名干部职工和刘莉家属分别向旅行社交纳了4580元/人的团费。

4月14日,他们提前从芒市出发经昆明前往印度尼西亚巴厘岛,21日回国。4月22日至24日,由州文化馆副馆长赵静带队先后到红河州文化馆、红河州建水县文化馆、昆明市官渡区文化馆进行了馆际交流。馆长和2名馆员因单位有事,旅游回国后没有参加学习交流活动。

“因自己有假,又是自己承担出国费用,所以就没有向上级领导请示。” 州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穆贝玛途说,“回来以后才知道违反了纪律,并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查处经过

2017年6月23日,德宏州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州文化馆打着去红河学习考察的幌子,由馆长带领干部职工去印度尼西亚巴厘岛旅游。经初核后,州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调查组首先找到旅行社了解了情况,州文化馆确实于4月14日至21日,组织16人从芒市出发,经昆明到印度尼西亚巴厘岛旅游。

调查组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分别对州文化馆6名党员干部进行谈话,6人回答基本一致:4月14日至21日到印度尼西亚巴厘岛旅游过,是利用补休假时间去的,并且是自费的,应该不违纪。

“你们出境报批过吗?”

“报批怕不批准,而且换个时间就没有这样的优惠价了。”穆贝玛途对审查组工作人员说。

“你们事前有休假申请吗?批准了吗?”

6人均表示没有。

“除4月16日为周末外,出游巴厘岛的其余时间均为上班时间,州文化馆人员以补休为由,事前未写休假申请、出国旅游前未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实属擅自出国(境)旅游行为。”调查组工作人员介绍。

“这是典型的无组织、无纪律,6名党员干部、9名职工无一人对擅自出国(境)旅游提出过异议。”调查组的同志对州文化馆干部职工在高压正风反腐形势下法纪意识还如此淡薄感到震惊。(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