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云南省芒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相关要求,严查严处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该市纪委监委积极与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坚持涉黑涉恶问题优先反馈,凡是纪检监察部门在查信办案中发现的“黑”“恶”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送政法机关。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基层“拍蝇”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最终合力揪出背后的“保护伞”。
“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芒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的要求,深入开展基层涉黑腐败问题的专项排查,对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至目前,全市对4名涉黑涉恶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