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监委成立当日2人主动投案

发布时间:2018-02-27 08:14:1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再也不想过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了,实在不应该心存侥幸收受别人的钱物,我愿意主动交代自己的错误。”近日,云南省玉溪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当天,就有华某、谭某2人来到市纪委监委主动交代问题。

“同志,我贪心地收了别人的好处费,今天是来向你们交代问题的,这些钱是老板们塞给我的。”

“别急,你先坐下想好了再说,为什么收受别人的钱物,都用在了什么地方,要把握好机会,不如实交代清楚是无法减轻、从轻处理的。”老郑是市检察院转隶到市纪委监委的同志,一开口就击中要害。

原来,华某在担任某单位办公室主任期间,多次收受工程老板送的现金和香烟等物品,并涉嫌私开发票套取该单位现金占为己有。“只要自己不开口,就没人知道。”“是私人之间的人情往来,是向老板的借款。”抱有这样的侥幸心理,华某此前一直未如实向组织交代自己的违纪事实。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受到多个通报案例的震慑,华某最终决定主动投案。市纪委监委审查室的同志认真地接待华某并做好记录。

该市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后,举办了转隶干部融合培训班,促进转隶干部与原纪委干部迅速融合,提升纪法衔接能力。正是这一前提,老郑处理华某的问题并不生疏。

“我早就想来市纪委说明自己的问题,但犹豫不决一直没敢来,从电视新闻中知道了今天市监委正式成立,我选择主动向组织说明自己的问题。”相隔不到1小时,该市另一单位的谭某也前来主动交代问题。

“自我要求不严,没有经受住诱惑,丧失了党性原则,违反纪律套取公款,感谢组织挽救了我,希望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谭某在忏悔中流下眼泪,表示通过谈话增强了改正错误的决心和信心,今后一定严格要求自己,绷紧弦守住底线、远离红线。

“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意味着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全覆盖,作为行使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面对群众更高的期望,我们有信心履行好激浊扬清的政治担当,精准发力,达到‘1+1>2’的效果。”玉溪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施卫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