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建立“三项机制”防止“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7-12-30 08:20:19   来源:文山州纪委

今年以来,富宁县纪委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建立三项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和能力建设,坚持正人先正己,坚决防止“灯下黑”。

完善教育机制,定期“打疫苗”。坚持每周例会学,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州重要政策、会议、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干部政治意识。完善每月“月初学月未考”制度,列出学习计划清单,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以及全国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人物典型事迹,不断增强干部的规矩意识。今年以来,共开展集中学习385人次。

完善管理机制,时常“补气血”。完善《富宁县纪委监察局绩效考核办法》《富宁县纪委监察局上下班网络签到公示制度》《富宁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任务限时派单制度》《富宁县纪检监察系统业绩报告制度》《富宁县纪检监察干部关爱制度》《富宁县纪委监察局家访制度》等监督管理制度。县纪委常委定期对单位干部开展“家访”,了解纪检干部“八小时外”的家庭及生活情况,与纪检干部家属交心谈心,争取家属对纪检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不断拓宽监督视角。

完善制约机制,及时“除病垢”。完善《富宁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富宁县纪委向纪委委员通报情况制度》《富宁县纪检监察干部提名考察办法》《富宁县纪检监察干部责任追究办法》,把好纪检干部准入关,把能力强、作风正、肯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干部队伍,增强队伍活力。对纪检干部严格监督管理,对纪检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绝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共有2人受党政纪处分,1人被问责,4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熊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