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口县出台《关于加强河口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对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全覆盖相关制度,筑牢监督网络打下坚实基础。
《意见》从总体要求、机构设置、职责权限、监督权限、工作关系、管理保障、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县纪委派驻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派驻机构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任务,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中央、省、州县委政令畅通;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组织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派驻机构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
《意见》要求,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派驻机构监督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和一般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
《意见》对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力量,实现对72个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监督全覆盖,有力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