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德宏州纪委召开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宣布《州委关于加强德宏州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州委关于州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选任免职的决定》,标志着德宏州实现向州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实现派驻“贴身监督”全覆盖。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参加会议,安排部署州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
会议指出,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是党中央从形势判断和目标任务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党章规定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有力举措,是推动德宏跨域发展的现实需要。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派驻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做好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派驻机构改革决策部署上来,更好地实现派驻“贴身监督”全覆盖。
会议要求,派驻纪检组将入驻各单位开展工作,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协作配合,扎实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各项工作;要做好工作衔接和服务保障,人员要迅速到岗到位,工作要确保有序衔接,保障要做到细致有力,确保本月底前如期圆满完成派驻工作。
会议强调,改革后派驻机构的担子更重了,要求更高了,必须找准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派驻监督职能职责;要摆正自身位置,理顺派出单位与派驻机构领导与被领导、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监督与被监督的工作关系,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管”的力度,当好“千里眼”“顺风耳”,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问题,早报告、早处置;要理清工作思路,尽快熟悉情况,主动作为,创新方式方法,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打开工作局面;要加强自身建设,主动适应派驻机构和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打造过硬队伍。
据悉,德宏州委、州纪委稳步有序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加大综合派驻力度,设置20个派驻机构,监督范围覆盖72家州直部门,实现向州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创新监督机制,探索实施“副组长、室主任分别担任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的党委(党组)成员,组长或副组长担任不设党委(党组)的驻在部门或综合监督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专门履行监督职责,不分管驻在部门其它业务工作”的监督举措,并将派驻机构干部的群团关系、工资关系、工作经费由州纪委统一负责管理。(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