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强化内部监督管理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7-12-27 08:27:13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来,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打铁必须自身硬”为标准,强化内部监督,把执纪审查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执纪铁军。

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及云南省实施办法,紧盯执纪审查权力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对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执纪审查、案件移送等工作逐一明确了程序,建立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3+X”会商制度,实行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管理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对各渠道反映的问题线索统一集中到案管室登记,严格按程序报批,及时转交承办部门,实时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并督促承办部门提出处置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批后逐月提交书记办公会审定实施通过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

坚持“刀刃向内”,严肃问题惩处。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及时抓好教育提醒、谈话函询等工作,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决拔“烂树”、及时治“病树”,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纯洁性。今年来,共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廉洁自律审查225人次,对27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受理信访举报和处置问题线索10件,谈话函询1件,通报问责2件3人,对2名县纪委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黄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