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干部监督渠道,充分保障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近日,巧家县印发了《巧家县干部监督员制度(试行)》,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全县从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少数民族干部、群团组织、退休干部、执纪执法部门人员、乡镇干部职工、村(社区)干部、小区职工群众中选聘了36名政治条件好,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能够坚持原则,大局观念强,处事公道正派,善于联系群众,敢于秉公直言,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的干部监督员。
《制度》明确了干部监督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围绕对各单位贯彻执行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特别是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实施监督,及时了解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反馈监督意见,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报告对领导干部,重点是实岗科级领导干部、拟提拔干部和后备干部的思想道德、工作言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社会舆论,监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现实表现;收集、整理并报告人民群众对县委选人用人方面的意见、建议和社会反响;协助县委组织部积极做好有关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对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和组织人事干部作风进行监督、评议五个方面。
在干部监督员的工作方式上,县委组织部将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听取干部监督员对全县干部选拔任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监督等方面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员按照职责要求,可以采取深入基层、走访调查、平时了解、与相关单位干部职工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收集干部监督信息。干部监督员对随时了解和掌握的县管科级干部的生活、家庭、社交等方面情况,可采取书面、电话、口头、网络等形式,向纪检、组织等部门进行反映,干部监督员反馈监督信息,可通过邮寄信件、发送电子邮件、拨打举报电话和与领导面谈的方式进行。
在干部监督员的管理上,县委组织部将定期向干部监督员发放有关资料和文件,使其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科级干部有关信息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和动态。同时,将与干部监督员保持经常性沟通联系,在及时了解汇总有关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干部监督员的聘期一般为2年,聘期届满后,将根据工作需要和监督员的表现,决定是否续聘。同时,县委组织部适时组织评优表彰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干部监督员予以表彰,并将表彰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因责任心不强,敷衍了事,滥用监督权力,导致监督信息不准确影响相关决策的,取消干部监督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刘后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