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划线立标”对纪检干部进行常态化监管

发布时间:2017-11-11 08:17:11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坚持严字当头,坚持对标看齐,勇于刀刃向内,通过定岗明责、引导激励、责任追究等措施为纪检干部“划线立标”,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定岗明责划出“责任线”。坚持有权必有责,制定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按照“年初定计划,一周一小结”工作机制,细化全年目标任务至各部室,强化日常督办,要求各委室每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考核评价,确保工作任务“落地有声”;同时,聚焦主责主业,建立重点工作“挂销号”制度,保证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落到实处。2017年县纪委监察局共梳理重点工作94项,已完成60余项,其余工作正常推进。

引导激励划出“标杆线”。根据《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思想政治过硬、能力素质过硬、纪律作风过硬,树严格自律标杆”主题活动方案》,在民主推荐、民主评选、分管领导审核、常委会研究的基础上,评选出纪检监察信息、纪检监察宣传、纪检监察执纪审查、纪检监察专项纪律检查标兵和纪检监察学习标兵,在纪检系统形成对标先进找差距、奋起直追争一流的工作氛围,引导干部争当先进,增强工作责任感、进取心和荣誉感。出台《嵩明县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防错办法(试行)》《嵩明县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办法(试行)》《嵩明县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纠错办法(试行)》3个办法,为干事者“撑腰”、“补漏”,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常态监督划出“标准线”。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把问题线索受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环节细化为“流程图”,实现“看住事”“管住权”,规范监督执纪工作。坚持从严从细管理干部,出台了《干部职工请休假规定等七项制度的通知》《嵩明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15项制度,对纪检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进行全方位“扫描”。按照“正人先正已,严管厚爱”的要求,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开展督查工作,对纪检干部纪律作风、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等问题进行梳理,并对督查中发现的5个问题进行核实处置。

责任追究划出“履职红线”。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治病就是救人”,运用“四种形态”整肃纪检队伍。制定出台了《嵩明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详细列出了十余种追责情形,明确履职底线要求。2017年以来,对工作不力的16名纪检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纪检干部受到责任追究的,将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受到诫勉谈话以上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段晓波  杨艳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