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畅通纪检干部出入口

发布时间:2017-11-01 08:55:29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日,普洱市纪委的两名干部到县上担任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这是该市纪检监察干部首次到县纪委任职。

“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组长、副组长是纪检干部队伍的骨干,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那些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多次在纪委常委会上强调。

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必须有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普洱市牢牢抓住“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政策,紧跟中央、省纪委步伐,积极落实《普洱市县(区)纪委副书记任免职办理工作程序(暂行》《普洱市县(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职任免职办理工作程序(暂行)》等文件精神,在拓宽选人用人上下功夫,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畅通纪检监察干部的入口和出口,从纪检系统内和系统外选拔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加强上级纪委与下级纪委之间干部的正常流动,这样一方面能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稳定,同时也避免出现‘半路出家’的外行人领导内行的尴尬,而且还能打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职务晋升中遇到的‘天花板’,让更多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看到希望。”在谈到这一举措的意义时,普洱市纪委组织部长介绍。

该市此次共提名了2名纪检干部到县上担任纪委常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在落实文件精神的具体操作过程中,该市严格按照《普洱市县(区)纪委副书记任免职办理工作程序(暂行)》进行,对“事前沟通、干部考察、上会研究、报送请示、任职通知”的每一个环节严谨认真,力求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让信得过、靠得住、能力强的人来啃反腐中遇到的“硬骨头”。

通过干部交流,既考验、锻炼、培养纪检干部,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纪检干部长期在同一个岗位工作,出现设租寻租、有案不查等问题的发生。(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