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砚山县纪委坚持“四注重、四突出”,做足教育、管理、监督、惩处等方面功夫,强基固本,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注重补钙壮骨,突出教育引导。多形式、多渠道强化学习、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全县纪检干部“四种意识”和全面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今年来,共举办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举办专题讲座9场次,举办道德讲堂3场次,开展警示教育10场次,举办监督执纪问责、巡察和公文写作及信息编报专题培训4期,委托清华大学举办纪检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1期。
注重扎紧笼子,突出刚性约束。制定出台《砚山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砚山县纪委监察局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明确29项监督内容和14种召回情形,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召回管理,扎紧制度刚性约束的笼子。
注重日常监督,突出严管厚爱。将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细化,制定出10个大项16个小项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清单,对照清单开展监督检查19次,累计发现问题19条,下发督查通报4份,对21名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不按要求佩戴党徽、不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等问题进行了内部通报,责令1名纪检干部作出书面检查。
注重纯洁队伍,突出严惩不怠。认真贯彻“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和“开门抓队伍建设”的理念,严厉惩治纪检干部违纪违规问题。自2016年以来,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件,对3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函询,问责处理1名,立案审查3件3人,办结2件2人,党纪处分2人,有效遏制了“灯下黑”现象发生。(张建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