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源县纪委组织全县159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紧紧围绕“村(居)监委为啥建、干什么、怎么干”这一主题,定责任、讲方法、提纪律,进一步提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执纪业务水平。
培训课有针对性选取实际案例,条分缕析地阐述了村(居)监委对村(居)委会执行上级政策和有关决议决定、村(居)务决策、财务收支、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村务财务公开、村组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等7类事项的监督职责和权限,划定权力清单,压实监督责任担子。重申发现不了问题或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要被追责”的纪律禁令,教育引导村(居)监委主任敢于担当,严格履职。
培训课还归纳提炼了村(居)监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六步工作法”,即村(居)监委通过走访、召开村民会议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对7类事项进行询问、检查、审核,发现村(居)“两委”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村(居)监委委员对收集的意见建议及发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提交村(居)“两委”办理的具体事项或整改建议;向村(居)“两委”提交意见建议和办理事项,并登记备案;跟踪督促交办事项整改或落实情况,掌握进度实效;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保障群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做好村(居)委会决策的解释宣传,当好村(居)“两委”与群众的“连心桥”。着力解决村(居)监委“不会监督”的难题,为村(居)监委如何开展监督工作“开方子”,指路子。
培训会上,县纪委还对2013年选举设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以来,全县6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违纪被立案审查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共给予党纪处分6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充分释放“监督者必受监督”,严防“灯下黑”的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教育引导村(居)监委主任讲规矩、守纪律,廉洁履职。(陈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