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纪委把干部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生力”,激发“新活力”,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加强教育培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举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培训班,市纪委常委班子开展了“讲政治、转作风、强素质、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专题研讨,市纪委理论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8次、市纪委主要领导上党课6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杨善洲干部学院进行党性教育。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20余期,培训1600余人;举办信访工作、纪律审查、党风政风、案件监督管理、新闻宣传等业务培训班10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800余人;举办巡察业务培训12次,培训1800余人;同时,深入5个县区40多个乡镇20多个村委会,面对面培训基层党员和纪检干部900余人次。
扎紧制度笼子。加强议事决策机制建设,制定完善《市纪委书记办公会议事制度》《市纪委常委会议制度》和《中共丽江市纪委常委班子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完善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20余项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0余项,研究制定了《丽江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拟定了监督责任考核评分量化标准,把机关党建、监督责任和内部绩效考核有机结合,细化职能职责、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形成了积极干事、争先干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严格监督管理。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制定实施了《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自我监督。开通纪检监察干部举报网站,发放《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社会监督倡议书》,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立案查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5件,问责3人,坚决防止“灯下黑”。(张菊红)